为规范有序做好2026年秋季小班招生工作,根据《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镇教〔2026〕14号),结合实际情况,经镇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户籍、房产在九龙湖镇的适龄儿童:儿童户籍在镇海区九龙湖镇或父母在镇海区九龙湖镇产权住房。(如是共有房产,父母份额必须在60%及以上)。落户及房产取得日期截至2026年4月22日。
2.随迁适龄儿童:随迁儿童申请在九龙湖镇入园,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随迁儿童优先: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镇海区居住,截至招生报名日期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且到查验日仍在有效期限内。
(2)父母至少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镇海区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并依法在宁波市缴纳社会保险 (截至招生报名日期,连续按月缴纳6个月及以上,补缴无效)。
3.符合政策的优待对象:主要包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华人子女等。
网上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
4月23日9:00至4月27日17:00
操作流程及要求
符合九龙湖镇2026年秋季小班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或浙里办APP城市频道中的“甬有优学”进行入园信息登记操作。
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监护人须真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监护人可为适龄儿童选择1-2所幼儿园报名,网上信息登记时间的先后与录取无关,建议监护人错峰登录,根据招生公告理性选择幼儿园。
现就读托班的幼儿秋季如需在镇海区九龙湖镇就读幼儿园小班,一律须在网上进行信息登记,重新录取。
便民服务
网上登记操作有困难的家长,可以携带好相关材料(详见需准备证件材料)到意向报名的幼儿园招生工作服务点咨询,将有专人现场给予协助。服务时间:2026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招生工作服务点
1.顾兆田(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服务点
2.蓝城幼儿园招生工作服务点
佐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父母至少一方的居住证、社保证明。
审核与录取
录取原则
(1)九龙湖镇顾兆田(中心)幼儿园、九龙湖镇蓝城幼儿园,由九龙湖镇政府指导下按“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有房无户、随迁适龄儿童”顺序位录取。
(2)同录取顺序下,各幼儿园录取时遵循“一志愿”优先的原则。
(3)蓝城幼儿园在满足配套小区(桂语风荷、杨柳映月)户籍适龄儿童(有户有房、有户无房)的基础上,再按照九龙湖镇顺序位录取原则,进行分批有序录取。
“长幼随园”服务
在符合招生入园条件和幼儿园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可由监护人在招生报名平台中提出申请,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可安排在兄(姐)同一所幼儿园入园。
信息审核
2026年4月28日至4月30日,九龙湖镇政府将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通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进行现场信息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保持通讯畅通,并按照短信要求携带好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房产证、社保证明等)按时到场办理。逾期未到现场信息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九龙湖镇公办园的报名资格。
预录取
2026年5月15日前,九龙湖镇政府将完成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的预录取工作。
统筹安排
(1)符合条件的各类优待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
(2)受幼儿园班额限制,符合条件但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镇政府统筹调剂至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不服从调剂的视同放弃。
体格检查
预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卫健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录取。
补充事项
1.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
2.其他招生:托班招生及其他年段补招方案,将于后续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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