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6年4月10日 10:50
(一)适龄随迁子女的父或母一方符合相应条件,可登录市积分系统按照申请流程(附件1)提交入学申请。所提供的材料需属同一申请人,父母双方不得同时申请,申请时所提交的积分资料均须处于有效期内。如申请人和子女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上,须提供出生证明等其他可佐证亲子关系的资料。

(二)有关分值计算按照越秀区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附件2、附件3)计算,详情可致电街道服务窗口(附件4)咨询。







图源:广州越秀教育
(三)积分制入学排名分数以提交入学申请时市积分系统核定的相关指标分数为准,积分资料有效计算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
(四)积分制入学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5月7日9:00至5月20日17:00。申请时所提交的积分资料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五)积分制入学按照《广州市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小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附件2)或《广州市越秀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初中指标及分值体系表》(附件3),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按照各项分值计算结果排名。根据申请人积分排名情况,由越秀区教育局结合当年公办学位情况,确定拟安排学位人员名单并公示,按照名单统筹安排学校学位。
(六)如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申请人出现积分排序末位同分且超出当年学位计划的情况,依次按照以下项目次序进行录取:
1.申请报读小学一年级人员按照居住证时长从高到低排名。
2.申请报读初中一年级人员按照在越秀区公办小学学籍累计时长排名(按学期计算);小学学籍累计时长相同时,按照居住证时长从高到低排名。
(七)不参加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申请、放弃入学申请资格、因条件限制未达积分制入学资格及积分分数未能达到安排学位的来穗人员,可按当年招生政策为其适龄随迁子女报读合法开办的民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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