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标准
1.租赁住房标准
(1)一个家庭限定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2)2人家庭原则上承租一居室单元住房(一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3人及以上家庭,可以承租一居室单元住房(一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或二居室单元住房(二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
(3)2人家庭中单亲家庭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且子女年满14周岁(含)以上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为异性(不含夫妻)且被监护人年满14周岁(含)以上的,均可以选择承租一居室单元住房(一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的住房。
2.住房租赁补贴(一类)标准

符合住房租赁补贴(一类)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自行负担的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元(实际租金按住房地段、楼层、朝向等调剂因素确定),自行负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按照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四级中准价格标准计收。承租家庭自行负担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与实际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的差额部分按照规定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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