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且审核通过学生按以下次序依次录取安排学位:
第一批次:安排学区内户籍生人户一致学生(即以户籍地址选择对应学区学校为第一志愿),该批次优先安排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学区内人户一致学生,然后安排学区内其他人户一致学生。如出现学区内人户一致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将以学生入户到该学区的时间先后排序录取,先入户者优先,录满即止。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区入学。
第二批次:安排三水区户籍生人户分离学生(即以家长房产地址选择对应学区学校为第一志愿),该批次优先安排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三水区户籍人户分离学生,然后安排学区内其他人户分离学生。如出现学区内三水区户籍人户分离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该批次学生先录取用学生父母房产申请的(先购房者优先),再录取用祖辈房产申请的(先购房者优先),录满即止。如果学区内未能录取,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区入学。
第三批次:安排政策生。该批次优先安排符合“长幼随学”条件的政策生,然后剩余政策生先安排父(母)在学区内有房产的(先购房者优先),其他类别政策生统筹安排学位。如果学区内学位不足将统筹安排到其他学区入学。
第四批次:安排积分生。
学校招生计划+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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