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四柴油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根据车辆类型分为中型、重型,按提前报废时间分三档,同时提供新能源购置补贴,符合条件的车主最高可享双重补贴。
一、补贴标准分类
补贴资金由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构成,根据提前淘汰和新购置新能源车辆类型、提前淘汰时间、轴数分级分档确定,实施差别化补贴政策
二、淘汰补贴标准
1. **中型货车**
- 满1年不足2年:1.0万元/辆
- 满2年不足4年:1.8万元/辆
- 满4年以上:2.5万元/辆
2. **重型货车**
- 满1年不足2年:1.2万元/辆
- 满2年不足4年:3.5万元/辆
- 满4年以上:4.5万元/辆
三、新能源购置补贴标准
1. **中型车辆**
- 补贴标准:3.5万元/辆
2. **重型车辆**按轴数分档
- 2轴:7万元/辆
- 3轴:8.5万元/辆
- 4轴及以上:9.5万元/辆
四、双重补贴
淘汰并新购纯电动或纯氢燃料电池的中重型非营运新能源货车,可同时申请"淘汰+购置"双补贴,新购车数量不超过淘汰数量
五、补贴计算示例
1. **仅淘汰中型货车**(提前4年以上)
- 补贴金额:2.5万元

2. **淘汰+购置新能源中型货车**(提前4年以上)
- 淘汰补贴:2.5万元
- 新能源购置补贴:3.5万元
- 合计补贴:6万元
3. **淘汰+购置新能源4轴重型货车**(提前4年以上)
- 淘汰补贴:4.5万元
- 新能源购置补贴:9.5万元
- 合计补贴:14万元
六、补贴条件
1. 车辆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在南通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登记上牌
2. 在2025年7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完成合法报废或海关出口并注销
3. 车辆所有人可以为企业、个人
七、申领原则
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市生态环境局将实时监控资金使用进度
八、申请建议
建议符合条件的车主尽快办理淘汰更新手续,尽早申请补贴,避免资金用完错过申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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