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9:00至4月20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5日9:00至6月24日17:30。
报名入口:中国教师资格网
1.选择认定机构
(1)佛山市户籍、在佛山市居住或就读的申请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选择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佛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特别提示:申请人选定认定机构后,后续“材料确认”“体格检查”“领取教师资格证”等流程信息均以所选认定机构为准(高中、中职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材料确认”“体格检查”“领取教师资格证”等流程信息以所选确认点为准)
佛山市五区认定机构信息公示网址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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