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组织开展劳动力供给,对2026年春风行动期间(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区内企业新引进5名以上外省市户籍人员且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满3个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推荐就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申报对象
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申报条件
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为区内企业输送首次来区就业5名以上外省市户籍人员,且在接收企业办理社会保险连续参保缴费满3个月。
3.发放标准
500元/人,每家机构享受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申报时间
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5.申报资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26年南通开发区春风行动期间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2026年南通开发区春风行动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2);
(3)委托招聘(服务外包)合同(协议书)、向用人单位开具的代招管理费或外包服务费发票等材料;
(4)《南通开发区稳岗留工政策补贴申报信用承诺书(单位)》(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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