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渐退缓退机制:低保户因就业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3-6个月渐退期,期间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实现稳定过渡。
3.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低保户可直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政府优先帮扶。

4. 公益性岗位安置:政府开发城乡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对低保户进行兜底安置,月工资不低于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
5.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低保户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保的,按实际缴费给予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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