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相应岗位;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中专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5.港澳地区或国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可不受《招聘计划表》中“统招”学习形式限制;
6.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8年3月30日以前出生),38(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与招聘岗位相关中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高级职称人员(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80年3月30日及以后出生)。如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限定的,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7.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8.《招聘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为“空”的,以其二级目录所列内容为准;
9.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含);

10.面向公费师范生招聘岗位以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以招聘主管部门发布的招聘公告或通知为准;
11.“退役运动员”是指具备一定运动能力与技术水平,曾纳入我省机构编制管理,专业从事某项体育运动训练并参加比赛取得良好运动成绩或运动员技术等级,且已办理停训退役手续的运动员。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6.现役军人;
7.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录岸网”的文章均由录岸网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录岸网,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录岸网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