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要求,此次春假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3日,与清明假期(4月4日至6日)无缝衔接,形成连续6天的假期,4月7日(星期二)学生正常返校上课。放春假范围覆盖全市小学、幼儿园,这是衡阳市在2025年秋季学期部分区域秋假试点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基础上,对教育改革的进一步拓展。

如需了解更多可以咨询在校教师及您孩子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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