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籍在同一区(市)的双(多)胞胎考生,在学籍初中所在的区(市)参加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时,监护人可自愿申请将双(多)胞胎考生编排在同一笔试考点参加考试。
监护人须按要求填写《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双(多)胞胎考生捆绑编排笔试考点申请表》(附表1,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提交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初审并公示后,报辖区招考部门审核。区(市)招考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考务平台按照笔试考点编排规则,将双(多)胞胎考生由系统随机安排在同一笔试考点。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及初审
5月15日(星期五)17:00前,监护人向考生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提交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校负责审核材料,留存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当场审核后退还考生监护人)。如双(多)胞胎考生学籍在同一区(市)但不在同一初中学校的,需将监护人名下参加申请的双(多)胞胎考生所有信息分别向双(多)胞胎考生各自所在初中学校申请。
二、校内公示
5月18日(星期一)至20日(星期三),初中学校在校内公示本校申请名单。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初中学校应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并作出书面答复。

三、信息上报
5月25日(星期一)16:00前,初中学校将《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双(多)胞胎考生捆绑编排笔试考点申请汇总表》(附表2,含excel电子版)、申请表、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辖区招考部门。
四、资格审核
5月26日(星期二)前,各区(市)招考部门将本辖区《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双(多)胞胎考生捆绑编排笔试考点申请汇总表》(excel电子版)导入中考平台进行信息标记,并在平台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区(市)招考部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生源所在初中学校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表格下载入口:点击进入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录岸网”的文章均由录岸网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录岸网,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录岸网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