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时间未满2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当年即将毕业的毕业生,且在中心城区无住房。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试点房源给予1年租住过渡期,过渡期内满足在中心城区无城镇住房的条件即可。过渡期满,按照我市公租房准入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继续租住,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出承租的公租房。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已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历证明(在学信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当年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在学信网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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