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含慢性病)医疗待遇
学生参保后,在一个医保年度内每次普通门诊(含慢性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累计计算,待遇具体见下表:

备注:已纳入医保结算范围的高等院校医务室,可以接待本校参保学生的门诊就医,待遇结算标准按社区医院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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