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与行业:在镇江行政区域内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商超、百货、住宿、餐饮企业,详见名单。(点击查看商家名单) 2.参与对象:在上述名单消费的个人消费者(自然人)。 3.发票要求: 类型: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不含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金额:单张含税金额200元及以上; 时效:发票开具及采集时间需在对应活动期内; 信息:购买方栏需填写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及有效信息。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票不能参加抽奖: (1)购买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及未填写个人真实姓名的普通发票; (2)未通过有奖发票系统验证的发票; (3)已开具红字发票所对应的原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发票; (5)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 (8)单张发票金额在200元(不含)以下的发票; (9)储值卡发票; (10)非申报白名单企业(含个体工商)开具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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