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四级社区工作者岗位:4人。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村(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原则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6.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党员、在本街道或本村(社区)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可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应聘社区工作者: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发布地址: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活力羊安”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羊安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社治口)(成都市邛崃市界牌村一组1-1号),报名联系人:郭老师15680908026。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3月20日9:00-12:00,13:00-17:00。 3.报名材料:(1)纸质报名表(附件1);(2)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张(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4)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报名表、准考证);(5)户籍(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7)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出具所在党支部的党员身份证明和政审证明原件各1份;(8)退役军人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报考。 5.报考须知 (1)报考者在填写报名表格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学历从最高学历填起,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单位、专业或职务等),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相关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咨询人:郭老师1568090802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三)考核方式 1.此次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由羊安街道四级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27日前电话通知。 3.面试成绩在“活力羊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3天。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2.体检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政审 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核实年龄、学历、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有无违法犯罪及不适合聘用的情形等。如政审不合格,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直到取足名额。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招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活力羊安”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7天。 (八)聘用 待遇按照邛崃市四级社区工作者相关薪酬待遇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公积金。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手机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羊安街道办事处四级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组解释。 附件:邛崃市四级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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