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上半年绍兴上虞区三孩家庭育儿消费券申领指南如下:
发放标准:三孩家庭子女 3 周岁以内,发放育儿消费券每年1 万元
政策对象:
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上虞区户籍;(2)同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三个子女;(3)育儿消费券对应的第三孩须在 2025 年 11 月4 日(含)后出生,户籍首次申报在上虞区,且申请时户籍仍在上虞区。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育儿消费券申请范围:
(1)家庭现存子女数少于 3 个的;(2)育儿消费券对应的第三孩户籍迁出本区的。
申请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办理程序:
通过浙里办APP首页搜索“健康绍兴”进入后,选择“育儿补助”模块进行申报。因离婚、丧偶、外籍等特殊情形,可以通过线下向三孩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2)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3)婚育情况说明;
(4)其他资料: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等。同时线下办理提供《上虞区三孩家庭育儿消费券申请表》。
线下办理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消费券发放:
育儿消费券和托育消费券发放至申领人百观新闻客户端个人账户(注意:申领人浙里办注册的手机号要与百观新闻注册的手机号相一致)。
个人可以凭育儿消费券在使用期限内到有关商家使用(具体规定、商家详见百观新闻客户端消费券活动要求和说明)。
其他规定:
三孩家庭育儿消费券从三孩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当年申请、当年发放,不追溯、不补发;对符合申领三孩家庭育儿消费券的夫妻发生离婚、丧偶等情形,育儿消费券由三孩法定抚养人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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