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状态变更指南
1、个人账户封存。指缴存职工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等原因,个人账户由正常缴存变更为暂停缴存状态。
所需资料:
(1)汇缴变更(缴存)清册;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封存证明(退休审批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2、个人账户启封。指缴存职工与单位建立或恢复工资关系等原因,个人账户由暂停缴存变更为正常缴存状态。
所需资料:

(1)汇缴变更(缴存)清册;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注意事项:
(1)单位与职工中断或恢复工资关系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或柜面等方式办理个人账户缴存状态变更手续。
(2)单位应在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 30 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单位与职工恢复工资关系的,应在当月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3)在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和启封时,单位或职工本人应不存在未办结的住房公积金业务。
(4)缴存职工因单位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失联未及时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致使个人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的,可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到柜面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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