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有奖发票抽奖活动参与方式+抽奖流程+兑奖方式
本次活动投入促消费资金90万元,采用“即开即奖+定期开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抽奖活动,奖项先到先得,奖完为止。
(一)奖金设置
即开即奖:设置五个等级奖项,中奖率90%。一等奖500元,100个;二等奖200元,200个;三等奖100元,300个;四等奖50元,6000个;五等奖20元,23500个。奖金合计89万元。
定期开奖:设置三个等级奖项,一等奖1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各1000元。奖金合计1万元。
(二)开奖方式
即开即奖: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于3月10日后通过“云闪付”APP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参与“发票抽奖”活动。每位消费者活动期间可累计上传不超过10张发票,可多次参与即开即奖,但单张发票仅能参与一次抽奖,抽奖系统随机生成中奖结果,若中奖,奖金以电子红包形式通过“云闪付”APP及时兑付中奖者。电子红包可在市内所有支持使用银联支付产品的商家等额核销(核销金额高出电子红包面额1分钱即可)。电子红包自发放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作废。
定期开奖:仅参与过即开即奖的消费者可凭借参与手机号进入定期开奖抽奖池,同一消费者仅能参与一次定期开奖。拟定于4月15日上午10点进行公开抽奖,邀请酒泉市公证机构全程公证监督,酒泉市广播电视台全程直播。抽奖结果将通过酒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本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布,消费者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中奖信息。
(三)定期开奖兑奖要求
1.兑奖时限:中奖者需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自动放弃。
2.兑奖资料:中奖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参与二次开奖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中奖发票打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2)超过兑奖时限的发票;
(3)已作为单位消费入账的发票;
(4)兑奖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
(5)手机号码验证不通过的;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4.中奖者领取定期开奖奖金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个人所得税将由酒泉市商务局代扣代缴。
点击查看>>>甘肃省有奖发票抽奖活动指南(各地市安排/活动入口/活动指南/奖金金额……)
来源:酒泉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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