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公积金贷款现房抵押方式办理条件
借款人可用自有产权、共有产权或第三人拥有产权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且应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并依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担保期限自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1.借款人以共有产权或第三人拥有产权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应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同意,借款人及其他产权人应与市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书面《抵押合同》或具有抵押条款的《借款合同》,并依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手续;
2.购买二手住房、“商转公”贷款中“以贷冲贷”的,借款人应在所购本套住房办理产权手续之后,以现房形式进行抵押贷款;
3.购买商品住房的,原则上应以所购本套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购买不是公积金贷款准入合作楼盘的商品住房的,借款人可以选择使用其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自住住房(不含商业、综合、公寓)作为抵押物;
4.住房所有权人不满18周岁(含)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住房不得作为公积金贷款抵押物(家庭为“未成年子女”购房并以本套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除外);

5.已经设定为贷款抵押物的住房,借款人在尚未全部结清贷款本息之前不得更换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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