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绍兴上虞区三孩产妇生育补助资格申请及发放方式如下:
资格确认和发放方式:
(一)资格确认:各项申请由乡镇(街道)初审,乡镇(街道)初审通过后,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审核;对审核确认的对象和金额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二)发放方式: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待财政资金到账后通过浙里基财“一键直达”发放至申领人的市民卡内。
育儿消费券和托育消费券发放至申领人百观新闻客户端个人账户(注意:申领人浙里办注册的手机号要与百观新闻注册的手机号相一致)。
个人可以凭育儿消费券在使用期限内到有关商家使用(具体规定、商家详见百观新闻客户端消费券活动要求和说明)。
也可以凭托育消费券在使用期限内到区内备案托育机构使用。在备案托育机构(公办幼儿园托班除外)入托的三孩家庭可在托育消费券限额内直接抵扣托育相关费用(指保育保教费);在公办幼儿园托班入托的,由三孩家庭支付入托相关费用,再与区卫生健康局结算时核销托育消费券。
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线下向同一乡镇(街道)申报多个政策补助的,重复的证件材料只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即可。
(二)相关申请表可到“上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生育政策”栏下载。
(三)具体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育儿消费券可向人口发展科咨询联系,电话:82213365、82214230;托育消费券可向公共卫生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81289950、82129843。也可向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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