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转入)条件是什么?

1.户籍进京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保发〔2014〕269号)中“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一)转入本市 外埠户籍人员进京并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申请将原户籍地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本市。
2.本市无职工保险缴费或已将职工保险账户进行转移或清算处理。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4〕177号)中“三、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3.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北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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