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中山市诚信店认定标准
申请认定的商家应为在中山市范围内流通或消费领域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存续经营实体,且在中山本地经营业务一年(含)以上(以获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并符合以下基础条件
一、经营规范
1.持有相关合法经营证照且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及经营资质且营业证照在有效期内,有执业资格或从业准入的从业人员取得相应资质。

2.实际业务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致,不得超范围经营。
3.经营场所环境良好,店内陈列摆放有序、整齐美观。
4.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工作,接受诚信店年度考核,未发生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诚信店称号行为,未发生擅自转让诚信店标识行为。
二、信息公开
5.在营业区域内清晰标示场所名称,明显处摆放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及资质材料。
6.在经营范围内显眼处,清晰张贴“诚信店”标识(适用于下一个有效期认定标准审核)。
三、信用状况
7.近两年经营者未发生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查处或法院判定有责。
8.近一年未出现故意进行不当业务行为等造成重大社会舆情的负面新闻报道,且尚未完善处理事故责任。
9.近三年未受到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股东、法定代表人等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经营主体当前无欠税,且同一法定代表人对应的其他中山市范围内的经营主体皆不存在欠税情况。
10.严格履行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遵守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四、商品价格与交易
11.商品定价公平合理,不随意抬高价格谋取暴利。对经营范围内的商品明码标价,标价清晰完整准确,清晰列明消费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如服务费、手续费、运输费等)。
12.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使用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做到诚信计量,确保商品或服务计量准确,不短斤缺两,不利用计量器具欺骗消费者。
13.在日常采购商品审慎注意货源,确保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14.可向消费者出具发票、服务凭证(若有,如保养、维修凭证等)。
15.不使用误导消费者或造成消费者损失的失衡条款(如免责条款)。
五、服务及投诉处理
1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参加广东省“放心消费承诺”并处于有效期,对外公开明示“放心消费承诺”并清晰易见。
17.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退换货等售后问题,保障顾客合法权益。对于经向消费者委员会作出的投诉、建议或查询,于规定时间内作出合理回应。
六、社会责任
18.自主作出信用承诺,并在经营区域范围内公示。
19.定期组织诚信培训活动,增强员工诚信意识,提高企业信用形象。
20.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环保要求,减少环境污染,合理利用资源,推广绿色经营理念。
21.积极倡导诚信文化,在店内显著位置展示诚信经营标语或标识,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录岸网”的文章均由录岸网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录岸网,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录岸网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