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对象:在南京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含国(境)外)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或首次就业创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就读非全日制研究生前及期间均无就业经历)。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生活补贴
发放标准:学士1 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 10 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我市依法纳税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创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 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 在宁部、省属单位就业,且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在省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我市缴纳失业保险。
发放办法:生活补贴分两笔发放,每笔发放50%。
1. 第一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 6个月(自 2026年1月1日起算,最早可于2026年7月1日申领)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一年半内。)
2. 第二笔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连续参保满 12 个月(自2026年1月1日起算,最早可于2027年1月1 日申领)后提交申请。其中,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申领时应在毕业后两年内。
提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限内申领补贴。错过申领时限的,不予补发。
办理步骤:
第一笔补贴需自主申请,审核通过的,第二笔补贴系统将自动比对审核发放。申请时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保 信息通过社保系统数据比对获取。
提醒: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两笔补贴均需自主申请,申请时需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核实工作经历。
申领入口:暂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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