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办理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实行身份证“一证通办”; 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息,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房产信息查询证明,贷款银行出具的近3个月内的还款明细表(显示贷款余额)。
提取申请人符合如下规定时,应准予提取,并由受理人员在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加盖审核印章,返还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信息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个人信息一致的;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金额符合要求的;
(三)申办材料要素齐全有效、填写规范完整、签章清晰齐全无涂改的;
(四)提取申请人、被提取人或提取受委托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证明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
(五)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业务证明材料已加盖部门印章的;

(六)提取受委托人代办的,未超出委托授权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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