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奉化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顺序一览
分类按序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一)优抚优待对象
(二)政策性优待对象
(三)以房入学对象
父(母)(法定监护人)已在我区购买住房,且已在2026年4月30日之前取得住房产权证的随迁子女,以房申请入学,按住房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为序。还未申领奉化区《浙江省居住证》的,须及时申领。
(四)城区间流动对象
宁波市内其他区(不含县市)户籍的,不需要办理居住证,不参加量化积分,以“户口簿”“实际在奉工作、居住半年以上的证明(租房协议、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和“社保缴纳记录”申请入学,以实际在奉工作居住时间长短为序。
(五)以《浙江省居住证》入学对象
以居住证地址所处镇(街道)申请相应学校入学,按量化积分分值高低排序。量化积分申报方式、地点、时间等见《2026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
申请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奉化区《浙江省居住证》,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的,待各学校相应批次招生完成后,根据在宁波市奉化区内社保缴纳时间长短、《浙江省居住证》取得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录取到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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