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指本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因工作变动,将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及余额转移至现单位。
1、所需资料:

(1)个人账户转移证明;
(2)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
2、注意事项:
(1)因工作变动调入现工作单位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2)原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30 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手续。新单位自录用之日起 30 日内为职工办理转入手续。
(3)单位拒不办理转移或原工作单位已不存在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现单位所在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转移手续,管理中心核实后予以办理。
(4)如职工存在多个账户,应合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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