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移接续所需资料及办事指南
指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跨中心转移。
1、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2)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
2、注意事项:
(1)因工作变动调入现工作单位的职工,如在原工作单位已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2)原单位所在管理中心在收到职工新单位所在管理中心发来的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符合转出条件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并通过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办理转移手续;不符合转出条件的,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反馈具体原因。
(3)由异地转入当地管理中心的职工,转入单位应先按照规定,先为职工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再由管理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向职工原单位所在管理中心发出转移接续联系函,待收到转出地管理中心的资金并核对无误后,为职工办理转入手续;如核对不一致,应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反馈有关情况。
(4)单位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在原缴存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转入地管理中心稳定缴存半年以上后方可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工作调动的,可直接办理异地转移业务。
②职工在转出地管理中心不存在未办结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③职工在转出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状态应为封存。
④如职工存在多个账户,应合并转移。
(5)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申请办理的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系统自动验证账户信息,“零资料”办理。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录岸网”的文章均由录岸网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录岸网,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录岸网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