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伤认定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方式)
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由工伤行政部门按照辖区办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什么情况下视同为工伤?(参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由工伤行政部门按照辖区办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基本流程:职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的,病情严重的,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及时救治,同时应申请工伤认定,待伤情稳定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经评定具有康复价值的进行工伤康复治疗,而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最后凭携带相关资料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其中除涉及第三方交通事故和建筑行业按项目参保等情形需申请零星报销外,按照局工伤一件事办理要求,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后,职工应到原就诊的协议医院办理退费重新刷卡结算手续。
徐州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遵循雇主责任原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报义务。申报时间限定为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日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
申请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受伤职工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难以亲自办理时,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如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都可以成为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流程一般要多少天?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划重点: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和材料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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