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收费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依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740号)文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住宿费、伙食费、课后服务费、校车费。代收费项目包括:伙食代收费、课后服务费代收费、校服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教辅材料费、校车代收费。
(二)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
(1)住宿费:按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2)伙食费:学校自营,由价格主管部门或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员会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制定。
(3)课后服务费:最高不超过300元/生·学期。
(4)校车费:学校按照非营利原则制定。
2.代收费
伙食代收费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学校膳食管理家长委员会按程序确定收费标准,课后服务代收费由学校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其他代收费项目由学校据实收取,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民办中小学按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服务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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