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享暖东 乐游广东”---发票抽奖活动
参与时间: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
参与入口:“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在2月1日到3月31日期间,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发票抽奖”活动。
发票抽奖范围
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广东省内(不含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江门市)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普通发票。
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下列普通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一)已作废或红冲的普通发票;
(二)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三)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四)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五)受票方未实名的普通发票;
(六)非正常户、注销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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