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市公租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的通告》,提高了公租房申请收入标准,扩大了公租房保障面,简单来说,就是能申请公租房的收入“上限”提高了,更多市民有机会进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根据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2025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24年的49778元提高到了51854元,按此计算,调整后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为(折算到月)如下:

➤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321元(51854/12=4321元)
➤2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753元(4321*1.1=4753元)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5185元(4321*1.2元=5185元)
上述标准自通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3月5日起)实施。
举个例子
人均月收入为4200元的三口之家,按照以前月收入不高于4148元的收入规定标准,不符合申请条件,现在收入标准调整后,就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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