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象山商品房以旧换新收购条件有哪些?附报名方式
收购条件
一、国有住宅建设用地上,已取得权属证明,70年产权,产权清晰且无抵押、查封等限制的商品住房;
二、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且符合交易条件;
三、建成年限在2010年1月1日前;
四、建筑面积≤144㎡,(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总建筑面积为准);
五、按规定已足额交纳或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旧房交易过户前完成);
六、存在租赁关系的,须在旧房交易过户前予以解除并腾空;如维持原租赁关系,则需提供原租赁协议,并与象山城投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否则收购主体有权拒绝收购;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线上报名途径
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入“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报名入口
请登录浙里办APP扫码
线下报名途径
城投绿城·N30°梦想城商业中心二楼(象山县丹西街道宝海路和丰饶路交叉口,可直接导航)
活动期间每天8:30-11:3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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