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期北仑住房以旧换新申请换购有哪些条件?
收购条件
申请换购的旧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北仑区内已取得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且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住宅用地,建成年限在2010年1月1日前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的商品住房;
(二)面积不超过140㎡(含);
(三)不存在查封等限制状况;
(四)存在抵押、按揭、担保、设立居住权等情形的,换房人应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予以结清、解除;
(五)存在租赁关系的,换房人须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予以解除并腾空住房。如有继续使用旧房需求的,收购主体可以按市场评估价向原旧房使用人出租已收购的旧房;
(六)按规定已足额交存或续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前完成);
(七)旧房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
报名时间及途径
报名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至完成“以旧换新”房屋100套止(后续可根据新房认购登记数量发布加收公告)。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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