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海县龙海公寓租赁公告
住房地址
宁海县龙海公寓(东观路165号)
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3月30日(09:00-16:00)
申请地点:东观路165号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在宁海县域内租住、就业或有就业意向;
2.申请人在宁海县城区内(跃龙街道、桃源街道)无自有住房;
3.未在宁海县范围内存在正在享受的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情况(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可申请)。
审核程序
1.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入住申请表》并递交有关材料;
2.审核承租资料;
3.对符合租住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准租资格,并摇号进行配租;
4. 摇号配租后,确定入住人员名单,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和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材料
符合租住条件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住房入住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无房证明(办证中心:桃源街道金水路5号一楼大厅34号窗口),自2026年3月5日起出具的证明有效;
4.未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政策证明(房管中心:桃源商务楼A幢7楼大厅),自2026年3月5日起出具的证明有效;
5.本县域户籍人员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信息);非本县域户籍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宁海县域内工作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社保缴纳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等合法就业资料(选其一提供即可),或在宁海县就业意愿承诺书;
6.毕业三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信网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租金标准
住房的租金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不包含水、电、气、电视、网络、管理费等费用:
两室一厅一厨一卫,租金1100元/月,建筑面积约68-70㎡,管理费:60元/月;
租金按月结算,租房押金为一个月租金金额,家具电器押金500元,退租时房屋完好无损将全额无息退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人员,毕业三年内可享受租金8折优惠。
使用原则
住房合同三年一签,租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3年,6个月内申请退租的押金不退还。如确实需要继续租住的,须由申请人提早3个月再次提出申请,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再行续签,续签租住期不得超过3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租住
1.申请人未在或未意向在宁海就业的;
2.在宁海县城区内(跃龙街道、桃源街道)购买住房的;
3.破坏、改动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4.转租、转让、转借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非法活动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5.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和运营管理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
6.依据合同约定符合解除合同或者退租情形的;
7.采取隐瞒、虚报、伪造、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8.延期1个月未缴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且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
9.经核查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
10.不遵守租房规则、发生邻里纠纷情形;
11.法律和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参观时间和地点
参观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联系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4-82558880、0574-82558889、0574-89289533、057-89289530
附件下载

附件一:保障性租赁住房入住申请表
附件二:工作证明
附件三:本地就业意愿承诺书
点击下载
政策来源:城投资产租讯,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WlXGY0qo57AfTSL2WroV_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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