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绍兴上虞申报三孩产妇优化生育政策补助对象范围如下:
政策补贴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生育子女的三孩家庭,第三孩须在2025年11月4日(含)后出生。同时符合相关补助政策条件。
2025年11月3日(含)前出生的三孩家庭仍按原上虞区优化生育政策(试行)规定申请消费券、孕期检查补助、托育服务补助、三孩母亲生活补助等政策补助,本次无须申请。如开始申请,具体事项请关注上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上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相关公告,无特殊情况一般在9月申请。
其他事项:
(一)申报对象线下向同一乡镇(街道)申报多个政策补助的,重复的证件材料只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即可。
(二)相关申请表可到“上虞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生育政策”栏下载。
(三)具体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三孩产妇一次性育儿津贴、育儿消费券可向人口发展科咨询联系,电话:82213365、82214230;托育消费券可向公共卫生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81289950、82129843。也可向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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