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会金融岗位15—20人、数据开发与人工智能岗位5—10人、法律岗位2—3人。
各岗位最终招聘人数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简历筛选和面试结果等情况适当调整,总人数控制在25人以内。
二、岗位职责
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工作安排和要求,协助开展财会监督、绩效评价、财政科研、政府采购、数据处理与分析、人工智能应用等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2024年1月—2026年7月期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国内知名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入职前能取得相对应的学历学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经常出差等岗位要求。
(二)专业要求
1.财会金融岗位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为:财政、经济、贸易类;金融学类;会计学;会计硕士;审计硕士。
2.数据分析与人工智能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先考虑),所学专业应为: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计算智能;智能计算及其应用;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工智能硕士;大数据工程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硕士。

3.法律岗位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应为:法律类。
以上专业分类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存在部分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的情形的,具体由湖南省财政厅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4.具有会计师、审计师等中级以上职称之一,或取得注册会计师(CPA)证书、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资格、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证书、税务师(CTA)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中级及以上证书,以及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考虑。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强制隔离戒毒的,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被处拘留行政处罚的;
2.在校期间曾受过党纪处分或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开除处分的;在职期间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或)监察调查的;曾因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被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
3.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招考中被认定有履历造假、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不诚信名单或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回避要求
湖南省财政厅干部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不得应聘。
湖南省财政厅2026年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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