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2026年肥城市吉祥如意闹元宵·第二十三届民间艺术大展演期间无人机的管控,保障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3月3日(正月十五)上午7时至13时
二、管控区域
市民中心及周边区域
三、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热气球、无人机、航空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等。

四、管控措施
在上述管控时间和管控区域内,所有飞行应当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及无人机飞行爱好者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
特此公告。
肥城市公安局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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