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场编排

省级统考科目考点必须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验收合格的标准化考点,且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增设考点的,应报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市级统考科目考点设置标准,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省级统考科目考场编排工作要求如下:
(一)4月3日前,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考点,完成考场编排。为便于管理和确保考试安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安排考点时,原则上不要让考生跨考点参加考试。考场通过高中学考合格考管理平台随机编排。编排考场时,要切实做到同校或同班考生座位号不得连号。外语科目须按语种单独编排考场。每科每考场安排30名考生,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设考场。
(二)4月8日前,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上报《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7-1)《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试卷及答题卡使用数量统计表-外语科目》(学考表7-2)《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外语听力介质使用数量统计表》(学考表7-3)《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学考表8-1)《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外语科目》(学考表8-2)。备用试卷和答题卡按每科每考点1袋统计,英语语种听力考试内容存储介质按每考点2套统计,其中1套备用。小语种听力考试内容存储介质按每考场1套、每考点备用1套统计。
(三)4月10日前,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场编排表》一式三份,县(区)、考点、中学各一份。
(四)4月30日前,各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分考点、分科目、分考场打印《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分科目考场座次表》,下发给各考点。
(五)考生的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随试卷下发。
市级统考科目的考场编排工作,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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