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
资助对象
具有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一、二、三年级涉农专业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一、二年级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非涉农、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其中,涉农专业指:食品加工工艺、食品安全与检测专业;紧缺专业指:宝玉石加工与检测、首饰设计与制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低保对象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存在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等。
补助标准

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就读的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地区农村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元。一、二年级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紧缺专业,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于每年10月13日前根据政策文件的通知要求填写资助申请材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初审、困难认定、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确定为资助对象,学校通过学生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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