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25日
关注微信
微信关注二维码

扫描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手机访问
手机访问二维码

扫二维码访问,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6an.net

返回
详情
当前位置:录岸网 > 每日更新 >天津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收取办法

天津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收取办法

来源:录岸网 2026.03.05 16:35:05 阅读:130次
天津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收取办法

  天津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收取办法

  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按学期或者学年收取,一般在学期(学年)初收取;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或者月收取,一般在学期(月)初收取。学校不得跨学期(学年、月)或者以任何形式变相跨学期(学年、月)收取学费。

  学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学校应当根据实际学习时间合理确定退费额度。

  学校应当在招生简章或者招生广告中明确学费收取标准、收费方式和退费制度等内容。

  民办幼儿园的学期起止时间参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学行政历。

  

天津市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收取办法

推荐阅读:
微信搜索: 微信搜索【鸿海便民服务】公众号,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关键词【交通】, 即可获取相关办理信息,如有最新的政策信息我们也会第一时间在此更新。还有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指南、每日成都热点资讯等你解锁!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录岸网”的文章均由录岸网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录岸网,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反馈
内容过时 未解决问题 文章侵权 排版错乱 内容有误 其他错误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