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方式
(一)网上申报(全程网办)
用人单位可直接登录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https://abllwrz.jscl.gov.cn:8443/wbxt/index.html#/login
首次办理须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进行法人注册。
(二)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到属地残联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报(联系电话、年审地址详见附件1)。
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与残疾职工依法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残疾职工实际在岗工作,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该残疾职工方可计入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收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在审核前须协商一致,将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三)2025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的,一律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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