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行通济”活动期间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2026年“行通济”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维护佛山市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26年佛山市禅城区“行通济”活动现场及周边区域“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2026年3月2日0时至3月4日24时,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佛山市禅城区普澜一路、普澜二路、季华路、文华路、普君东路、卫国路合围区域内开展“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活动。
三、管控期间,各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无线电管理、民航、公安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飞行行为,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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