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宁海县活动公告
为支持广大群众改善住房需求,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宁海县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推出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2026版(第三期)宁海县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活动概况
本次宁海县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由宁海县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旧房,并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房屋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抵价券价值为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包含配套阁楼、储藏间、车库等附属设施价值);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换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购置宁海县域指定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简称“新房”)。
实施范围
(一)旧房收购数量和范围
本次活动计划完成以旧换新房屋100套,按缴纳意向金并与开发企业签署《新房认购协议》,以上传认购协议至房产交易平台时间顺序为准。
收购范围为跃龙街道、桃源街道辖区内,未列入现有清单的二手住房只要符合相关参与条件,均可参加本次以旧换新活动。具体房源清单请参考附件1。
(二)新房房源范围
本次活动新房房源详见附件2。
收购条件
①国有建设用地上,已取得权属证明,产权清晰且无查封冻结等限制的商品住房;
②换房人对该房屋拥有完全处置权,且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已剔除设立居住权;
③位于跃龙街道或桃源街道,建成年限在2010年1月1日前;
④建筑面积≤144㎡;
⑤按规定已足额交纳或补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⑥符合其他合法合规性规定。
换购流程
详见附件3。
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活动结束时间另行通知。本次活动期间,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
线下报名咨询点地址为跃龙街道纺织东路22号,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本次活动期间,换房人可携带相关资料至线下报名点(报名资料清单详见附件4);未尽事宜,以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最终解释为准。
电话客服:0574-82558880 0574-82558889
特此公告。
附件:
1.宁海县旧房收购范围参考清单
备注:此小区清单仅供参考,最终是否符合建成时间要求,以审核为准;其他位于宁海县内、但所在小区未在清单内或无物业管理的建成于2010年1月1日前的商品住房,也可在线上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纳入拟收购范围。
2.新房项目库
备注:新房项目库视实际情况增补更新,全大市范围内参加活动的商品住房楼盘,以楼盘所在地确认为准。
3.本期活动换购流程
报名预登记。换房人实名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房屋租售”,进到“以旧换新”专题入口,也可通过“宁波房产”APP首页“以旧换新”专题入口,按要求线上填报并提交《以旧换新意向申请表》。平台审核旧房的建成年限、产权、抵押、查封等信息。满足收购条件的,向申请人推送“意向申请成功”信息;不满足条件的,推送“意向申请不成功”信息,并提醒换房人可选择“帮卖换新”平台进行中介帮卖。
认购登记。《以旧换新意向申报表》审核通过后换房人在活动范围内选定新房(选房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与开发企业签署《新房认购协议》,并可按开发企业约定比例缴纳“以旧换新”意向金(在签署旧房收购协议前,换房人可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新房认购信息分派至县城投集团。县城投集团审核新房认购协议后,将意向申请转为认购登记。
勘探评估。县城投集团核实换房人与开发企业申报信息,选取拟收购旧房,核查产权、抵押、查封等情况进行旧房现场踏勘及评估,其中评估机构由县城投集团采购选取3家,收购价格为3份评估机构出具的旧房评估报告中评估价的平均数,评估费用由县城投集团承担。县城投集团按认购登记顺序与换房人洽谈旧房收购价格。
达成一致的,换房人做出诚信承诺后,双方签订《旧房收购协议》,明确收购价格、付款方式、过户手续、购新时限等内容,换房人在被告知收购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签约;未达成一致的,开发企业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金。签订《旧房收购协议》后,新房意向金转为定金(在新房认购协议中予以明确)。
旧房过户与发放抵价券和换购券。签署《旧房收购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旧房网签备案、过户登记。
税费方面,买方承担契税、印花税及办理产权证所需的其他费用;卖方承担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及其他卖方依法应缴的税费。县城投集团在旧房过户手续完成后,按约定发放抵价券和换购券。
新房购买。旧房过户后换房人用抵价券和换购券,向新房开发企业折抵相应房款,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新房网签备案,逾期需承担违约责任。
抵价券和换购券兑付。开发企业持抵价券、换购券及相应资料(购房合同、付款证明等)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城投集团以及相关部门申请审核兑付。
其他事项。①新房认购协议解除条件:旧房收购协议签署前,换房人可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旧房过户后逾期未完成新房网签的,换房人承担违约责任。②旧房所有人与新房购房人原则上应为同一人;如为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分别持有,抵价券可不更名,凭证明材料直接使用。③一套旧房只能换购一套新房,多套旧房无法合并换购。④新房总价需高于抵价券与换购券总金额。
4.报名资料清单
①房产证和土地证/不动产权证
②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
③共有产权人授权书
责任声明:凡注明“来源:录岸网”的文章均由录岸网整理,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如本网内容涉及版权、隐私等权利问题,请相关权利人及时在线反馈给录岸网,本网承诺会及时处理。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
了解更多成都本地办事、民生热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
录岸网
鸿海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