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乐购南宁·票享好运”南宁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
活动时间:
2026年2月7日—2026年7月31日
发票要求:
1、发票类型:仅限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参与活动。
2、发票信息:参与活动发票的购买方信息中,“名称”栏不能为“个人”二字,需为消费者本人真实姓名,且该姓名要与消费者上传发票的平台实名信息一致。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等信息完整准确清晰,无涂改、伪造、虚开等情况。
3、开票时间:发票开具日期为2026年2月7日(含)一2026年7月26日(含)。个人消费者上传发票的最后时限为2026年7月26日23:59:59(以平台系统时间为准)。
4、发票金额:单张发票含税金额100元(含)及以上。
5、开票商家范围:南宁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8类行业的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
哪些发票不能参与活动?
以下情形的发票不能参与本有奖发票活动:
1.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
2.单张发票含税金额不足100元;
3.开票日期、开票商家不符合要求的发票;
4.不符合活动覆盖行业领域要求的发票;
5.未能通过核验的发票;
6.开奖时已红冲、作废的发票;

7.“名称”栏填写的姓名与活动平台上消费者实名验证的姓名不一致的发票;
8.已在本活动中参与过抽奖的发票;
9.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
10.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及其他反向开具的发票;
11.企业事业单位团体消费取得的发票、票面信息涂改或不完整的发票,以及税务部门认定的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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