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补贴程序
(一)提出申请。企业持规定的材料到企业登记注册所在地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登记注册地在松山湖的,向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提出申请]。企业申领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人社分局审核。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汇总。
(三)汇总公示。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当月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提交的申请补贴情况进行汇总。每月的10日(若当日为非工作日的,往后顺延至最近的工作日),由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公示上月的申请补贴情况,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吸纳新来莞员工人数、补贴金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拨付补贴。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者异议不影响补贴发放的,由各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分局、松山湖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局)将补贴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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