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汕头市潮南区春节、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根据《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包括: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备注:以上区域红线范围内的区域为禁燃区域。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1.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区内,公墓、烈士陵园;
3.燃气管道、油气罐、油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铺设地;
4.军事设施,水利设施,输变配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6.桥梁、隧道、地下管道、地下人行道、防空洞、竖井;
7.景区、苗圃、公园、绿地以及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8.中央商务区、城市综合体、体育场馆、集贸市场、步行街、停车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9.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和上述各类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室内,以及其公共走廊、楼梯、电梯、屋顶、阳台、窗口;
10.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以上区域和场所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根据《关于2026年春节元宵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部分区域实施烟花爆竹燃放临时管控的通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
北环大道-华凤路-华东路北-练江碧道-环城公路-广汕公路-金光南路-上西沟乡道-沟头乡道-洋汾林乡道-北环大道、植英路-峡美路-环美路-中纬路-植英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其他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取得公安机关许可,并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以上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18时至2026年3月4日2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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