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2026年2月12日—7月31日。
活动内容
活动范围
个人消费者在重庆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消费(以发布的发票编码类目为准),并取得重庆市税务局监制、抬头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单张含税金额在100元(含)以上的电子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发票范围
2026年2月12日—7月31日期间
开具的电子发票
但下列电子发票不能参与抽奖
1.未填写消费者真实姓名的发票;
2.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发票;
3.不符合活动覆盖行业领域要求的发票;
4.发票开具日期不在活动期间的发票;
5.含税金额低于100元的发票;
6.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7.票面有“收购”字样的发票;
8.注销户、非正常户开具的发票;
9.已作红冲处理的发票;
10.经核实为虚开、伪造或变造等不合规发票;
11.非重庆市税务局监制的发票;
12.未通过真实性校验的发票;
13.其他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活动规则的发票。
参与方式及要求
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支付宝、微信、抖音、渝快办等平台入口(“有奖发票”页面或小程序),在活动期间上传发票信息参与抽奖(平台入口陆续开通)。参与要求如下:
1.发票抬头应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并与上传平台实名一致;
2.每人每月通过单个平台入口上传发票数量不超过10张,每张发票仅可参与1次即时抽奖和1次每月集中摇奖;
3.中奖发票如被红冲,须退回相应奖金;
4.不得通过虚开、伪造或变造发票、恶意冲红等行为套取、侵占奖金。经查实具有上述行为的,须退回奖金并取消后续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详细流程:以云闪存为例:点击查看
现金红包
活动期间,现金红包总金额共计3亿元,设置五个中奖等次,分别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四等奖50元、五等奖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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