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2 月 12 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告,就《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改旨在规范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提升道路停车位资源使用效率。
此次修改针对深圳 “宜停车” 泊位被欠费车辆长期占用的问题,参考北京、上海等地做法制定了解决方案,核心拟调整内容有两方面:一是对欠费不缴长期占位车辆,在追缴欠费的同时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管理,盘活车位资源,同时为正常停车需求市民预留 15 日主动缴费期,该期限内缴费不处罚;二是优化停车缴费方式,车主可自主选择预先缴费或事后缴费,无需每次停车都启动缴费流程,还可通过平台预购停车时长、绑定支付渠道自动扣费,操作更灵活。
公众需在 2026 年 3 月 14 日前反馈意见,可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信函邮寄至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花果路 30 号运政大楼(邮编 518000),信封注明 “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 szdjzx@jtys.sz.gov.cn,邮件标题标注上述相同字样。通告还附带了修改征求意见稿及修改说明的附件供下载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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