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
报名网址: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s://bm.appms.cn)。
报名时间:2026年2月9日9:00至2月13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12:00。
缴费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17:00。
邯郸市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8周岁(1987年2月10日至2008年2月9日期间出生)。对于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在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岗位招聘中,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43周岁(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1.《岗位信息表》中学科专业设置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岗位信息表专业代码为2位阿拉伯数字的为学科门类,包含该学科门类全部专业;专业代码为4位阿拉伯数字的为一级学科,包含该一级学科下所有二级学科专业;专业代码为6位及以上阿拉伯数字(含特殊字符)的为具体专业名称。
历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调整、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由用人单位(部门)按照调整前后的关系进行认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国(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经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同意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4年、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岗位信息表》中定向招聘岗位: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和“驻邯部队随军家属”,且考生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1)“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是指:参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含当年)且考核合格人员。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聘用优惠政策,不得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岗位。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驻邯部队随军家属”是指按审批权限经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批准随军的现役军人配偶(含军改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转改前已随军的家属),且军人所在部队驻地在邯郸市行政区域。
5.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
6.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7.全省统一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如考生年底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认证报告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8.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待取得后再办理聘用手续。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9.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2月9日。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共青团员)身份的须在2026年2月9日前履行完入党(团)程序。
10.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部队服役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2月(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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