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在南京开幕。2026年工作安排提出:“统筹安排中小学春秋假和职工带薪错峰休假。”
江苏中小学春秋假将从2026年春季学期开始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推行实施。结合江苏气候特点和中小学教学规律,春秋假将安排在每学年的期中时段,即春季4—5月、秋季10—11月之间,春假、秋假各3天。假期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相连安排,形成连休,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合理安排。目前,各地正在谋划具体实施方案。
为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不受影响,在确保每学年教学总周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春秋假可从中小学每学期一周的机动时间中调整安排,或通过适当调整寒暑假时间安排。春秋假期间,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要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严控书面作业总量,给学生和家庭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
为满足春秋假期间的家长陪伴需求,各地将引导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方式,推动职工带薪休假、疗休养安排等与本区域中小学春秋假时间相衔接。针对部分双职工家庭,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等春秋假期间带孩子出行难、看护难等实际困难,各地将统筹利用社区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等场所,为春秋假期间未能出行的学生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托管服务。

同时,各中小学将及时开放学校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为春秋假期间未能出行的学生提供以体育活动、艺术熏陶等为主的兜底托管服务,并组织工作人员看护,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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